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轻伤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以上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而侦查机关不予追究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书面决定。

亲告罪一般是指受害人需要自己前往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公安机关不会对被告人追究相关刑事责任。所有的举证措施需要由受害人自己来进行举证。一般来说是指名誉权之类的相关案件。在我国的刑法和刑诉法中一般自述案件就是值得亲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