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放火案件的刑事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二、放火罪判几年?

根据刑法规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放火行为没完成,按照刑法规定,可以有相应的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的待遇。

三、放火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其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既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权益。

2、犯罪客观方面

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并且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本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故意,其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有些人在现实生活当中仅仅就是因为和他人存在着某些矛盾,却非常无知的选择了通过放火的这种办法进行报复,殊不知,火势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受控制的,放火的这种行为危害到的也是社会公共的安全。虽然说刑事辩护词的内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发生改变,但辩护理由就需要了解放火案件的实际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