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拘留和逮捕的区别,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区分:

第一、适用条件不同。

1、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

2、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第二、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

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三、羁押的期限不同。

拘留的羁押期限,通常为14日,最多为37日;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为2个月,遇到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