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抚养权变更不能由民政局变更;变更抚养权可以到法院或公证处处理,根据我国法律,离婚后的任何一段时间,夫妻一方或双方的状况或抚养能力有很大变化,都可以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儿童抚养权的变更,一般先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变更决定。如果父母双方同意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则需在离婚后签署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因为以前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已经在婚姻登记处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一项重要修改,此外,变更抚养权也是一项重大的人身变更。相关部门出于谨慎,因此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署的“变更抚养权协议”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