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到手机不归还的会不会构成侵占罪,要看案件的情节符合不符合侵占罪的要件,符合要件的就会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构成要件:

1、身份犯:行为主体必须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的人,或者说是他人财物的占有者,本罪属于身份犯。

2、行为对象: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所有的财物。

(1)事实上的占有:只要行为人对财物具有事实上的支配即可,不要求事实上握有该财物。

(2)法律上的占有:行为人没有事实上占有财物,但在法律上对财物具有支配力。

(3)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赃物不能成为委托物侵占的对象。

3、行为内容:变占有为所有(侵占行为)。

(1)侵占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2)“非法占为己有”与“拒不退还”:二者表达的是一个含义,即将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变为自己所有的财物。“拒不退还”只是对“非法占为己有”的强调,或者说只是对认定行为人是否“非法占为己有”的一种补充说明。

4、主观要件:故意,并具有不法所有的目的。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