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出借方的责任问题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规定,车主将车辆借给他人只有在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是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律师认为,像出借车况不良的车辆、明知使用人无合格的驾驶证而出借车辆、明知使用人醉酒而出借车辆(本文开头的故事)等情况,可以视为出借车主存在过错。

在司法实践中,车主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仍是车辆所有人存在过错。

(1)未经车主同意2次转借;

(2)驾照不合法、准驾类型不符、酒驾等。

另外,车主在购买保险时,如果在保单是否指定驾驶人一栏填写“是”,借车人如果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将会有10%的免赔率,如:事故造成10000元的损失,扣除10%免赔1000元,你就只能获得9000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