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驾驶帕萨特汽车在本事某路口撞伤隔离绿化带,车体严重受损,但事故发生后李某没有立即报警处理而是自行离开了现场,第二天下午才到交警部门处理事故。为修理车辆李某支付了车辆维修费6万多元,还承担了数千元的绿化带维修损失,事后李某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遭到了拒绝,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保险合同,在发生事故后不得擅离现场而应当按相关法规处理,根据道交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交大财产损失时应当立即报警,由于李某未按合同约定立即报警处理,同时也因其未报警事后交通部门也无法认定事故发生的情况并作出责任认定,遂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