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管辖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案件方面和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在审判第一审案件方面的职权分工,包括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

刑事管辖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专门管辖

刑事管辖的专门管辖指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专门人民法院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对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在受理范围上的分工。

在我国领域外的中国飞机、船舶内犯罪的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犯罪发生后该飞机或船舶在中国最初降落地或停泊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又犯罪的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又犯罪的,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犯罪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

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

几个法院对案件都有权受理怎么办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管辖权不明的案件怎么办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