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规定了成年人未成年人,限制性行为能力人以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内容。那么关于民法总则规定8岁为限制性行为能力人对吗?民法总则将原来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从六周岁上调至八周岁,因为认为六周岁的认知能力还是有很大的不足。

一、民法总则规定8岁是限制性行为能力人吗?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下限原定六周岁 现拟改为八周岁

民法总则草案第二十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为六周岁。一些代表提出,六周年的儿童认知和辨识能力仍然不足,在很大程度上还不具备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建议改为八周岁为宜;也有的代表建议维持现行十周岁不变;还有的代表赞成下调为六周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按照既积极又稳妥的要求,建议在现阶段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的下限修改为八周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完全行为能力。是指可以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活动但不能独立进行全部民事活动的资格。

侵害英雄烈士荣誉应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根据有代表提出的意见,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民法总则草案中拟增加一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总则通过后 新法将优于旧法

民法总则草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下一步将进行民法典的合同编、物权编、侵权责任编等各分编的编纂工作。在各分编编纂工作完成前,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单行法的规定与民法总则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

二、一、虐待未成年人,父母要被“替换”

1、如果父母尽不到应有责任,法律会主持公道,必要时甚至会撤销其父母的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

因为《民法总则》第36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2、近年来,虐待孩子的事件屡见不鲜,这次民法总则规定,出现上述法条规定的情形,由法院指定新的“父母”。同时也可以给不合格的“父母”改正的机会,如果原来的父母被“解雇”后,确有悔改情形的,经其申请,法院可视情况恢复。但是“悔改权”仅限孩子的亲生父母,且是否能恢复,还要看孩子的父母是否确有悔改以及孩子是否接受。

民法总则规定8岁是否为限制性行为能力人?八周岁现在该为限制性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以前规定六周岁为限制性行为能力人,但是现在认为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还不足以分辨很多简单的事情,所以。认为有必要上调至八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