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并不等同于结案,责任认定书是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交通事故还需要处理赔偿、处罚等的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怎么办

1、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责任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什么异议,可以从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天开始3天内,向上一级公安部门复核申请。复核申请一定要写明为什么要重新认定责任的理由和主要证据。不认可方在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你觉得不对的地方。

2、上一级公安部门收到你的复核申请之后5天内,会决定是否同意复核申请,如果复核申请成功,从决定受理那天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重新复核期间,复核申请人不可以启动诉讼程序,否则会使复核程序结束。

3、就目前来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后结果不变的占比很大,很少有改变结果的,所以复核申请人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结果是错的,就别申请复核,只是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