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者真的无罪吗?身为中国公民,学习法律知识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履行的义务,因此当我们因为无知而触犯法律的时候还是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在当今社会,是不会出现不知者无罪这一现象的,所以刑事诉讼法不知者无罪是一个错误的刑事理论。小编来谈一谈。

一、刑事诉讼法不知者无罪是正确的吗?

这属于刑法理论上的法律认识错误,在现代社会,人人都有学习法律的义务,不能因为不知道某种行为是犯罪而免责,“不知者不罪”是不能成立的,除非是在处于非常特殊的情形作出该行为,在这种情形下,不存在“期待可能性”,即不能期待行为人知道该行为是触犯刑法的。

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释义

所谓诉讼,就是平时所讲的“打官司”,诉讼法就是关于如何打官司方面的法律规定。日常生活中常碰到的诉讼,主要有民事诉讼(即民事纠纷方面的官司)、行政诉讼(即公民与有关国家机关之间的纠纷方面的官司)和刑事诉讼。刑事诉讼则是有关犯罪方面的官司。大家知道,中国刑法规定了哪些行为是犯罪行为,犯了罪又应当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判什么刑。关于刑法规定的这些有关犯罪的案件,一旦发生了,要找哪些部门告状,怎样告状,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如何请律师,哪些案件当事人可以自己到司法机关告状,哪些案件则是由有关的司法机关直接调查办案,公安机关如何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对侦查、审判如何进行法律监督,法院又如何对这些有关犯罪的案件进行审理以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这些司法机关之间在办理犯罪案件时如何进行分工等等,这涉及到从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到执行刑罚等一系列诉讼程序如何具体操作。这样就需要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作详细、明确的规定,才能确保刑法的实施。刑事诉讼法就是这样一部确保刑法实施的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有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害当事人告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所聘请的律师和辩护人如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义务,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就有了行为规范,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就有章可循。

刑事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刑事诉讼法单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的刑事诉讼法典。在中国是指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与刑事诉讼有关的法律规范。

不知者无罪是从古代衍生而来的,但并不适用于我国现在的法律。正是由于由来已久,所以很多人都对刑事诉讼法不知者无罪存在疑问,甚至有很多人就是这么认为的,这篇文章便是为大家解决疑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的。在当今社会,不知者亦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