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宪法的三大特征是什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1、宪法内容的根本性

宪法所规定的是一个国家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也就是说规定了国家的社会性质,政权的组织形式、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体系及组织活动原则等等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制度。

2、宪法效力的最高性

(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是宪法的派生

(2)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精神原则相违背

(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的特殊性

(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往往需要依法成立特别的机关,而并非普通的立法机关

(2)批准通过宪法或者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格于普通法律

二、宪法的地位

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2.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3.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4.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

5.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三、宪法作用

1.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3.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4.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任何一个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都是需要有宪法来规范公民的行为,宪法不仅规范了国家的规章制度,也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和根本,随着我们国家的发展,宪法也可能会不适应现有的情况,那么国家也会对宪法进行修改,修改宪法的机关也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