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就是不履行抚育义务,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初审法院反映,由初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若对方仍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则根据《婚姻法》,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庭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时,一般是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按照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抚养费、抚养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即对于具有赡养、抚养、抚养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