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割不了的遗产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并为胎儿等特殊保护主体保留必要份额。

在具体分割遗产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本着公平和照顾弱者的原则进行。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根据这一规定,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实物分割。

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二)变价分割。

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三)补偿分割。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四)保留共有的分割。

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二、遗产分配不公怎么办

对于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遗产问题会通过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中,男女平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实践中却很难做到绝对公平,遗产分配不公的情况屡现,解决遗产分配不公最好可以通过诉讼来处理。

中国传统观念中重男轻女,当家中老人去世,遗产纠纷就随之而来,同一顺序继承人中男丁可能觉得自己应该分多些,因为自己一直赡养老人,而女儿却觉得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当遇到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不公的情况,第一步应该做的不是亲兄弟妹争吵,而是先确定该遗产该如何继承。

具体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有: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遗赠。

2、被继承人生前没有与第三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

3、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以及遗嘱没有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同时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话,通常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一般是均等分配,但也存在多分和少分的情况。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