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是我国三大诉讼之一,打击的是刑事犯罪活动。诉讼活动涉及到多方利益,必须要在一定原则下开展,否则就容易导致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除了具备基本诉讼原则外,刑事诉讼还有其独有的原则,那么,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有哪些?下面小编集合有关法律知识给大家讲一讲。

一、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有哪些?

1、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2、审理刑事案件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3、刑事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4、保障刑事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原则;

5、刑事审判实行陪审制度。

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哪些特点?

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刑事诉讼和其他性质的诉讼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等,我们称为一般原则。另一类是刑事诉讼所独有的基本原则,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等,即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3、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一些具体的制度或原则,由于只适用于刑事诉讼的某一阶段或仅适用于某一专门机关或诉讼参与人,解决具体的诉讼问题,因此不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如:两审终审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等。

4、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何理解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职权?

1、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在此前提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2、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其独立使检察权体现于检察系统的独立。

3、法院上下级之间则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其独立使审判权在法院系统独立前提下,主要体现于审级独立。

4、我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

综上所述,和其它诉讼一样,刑事诉讼也要遵守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等基本原则。另外,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包括公检法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侦查、审判有专门机关行使,刑事审判实行陪审等。要想使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制裁,就需要各部门按照程序和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