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还记得1996年的“4.9”女尸案吗?在呼格吉勒图被以强奸罪、流氓罪判处死刑之后,谁会知道这个无辜的18岁少年只是个替罪羊呢?好在后来他的冤屈得到了平反,国家对于他的家人发放了抚恤金。那么对于这类情况,像是国家赔偿案到底该怎么算?相关法律有吗?

一、国家赔偿案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刑事赔偿范围中侵犯人身权的赔偿限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二、相关法律条规是什么

1、违法刑事拘留赔偿(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赔偿案件。

2、无罪逮捕赔偿(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一审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赔偿案件。

3、二审无罪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二审改判无罪的赔偿案件。

4、重审无罪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赔偿案件。

5、再审无罪赔偿(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项)。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赔偿案件。

冤假错案固然让人可惜,小编知道像呼格吉勒图这类事件,其最受伤的莫过于父母亲人了,可是活着的人能怎么办?只能坚持下去,生活笑着过也是过哭着过也是过,聪明人会有自己的答案不是吗?好了,关于国家赔偿案小编就讲到这里了,希望能给大家帮助,遭遇此类事件的人们也振作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