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和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因此,总分机构之间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要缴纳印花税。建筑工程印花税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A与B作为整体承接方,与委托人出现在同一合同中的情况下。A与B整体按照50万元的合同金额计算纳税,A与B之间的分摊可以按照合同中的分摊造价金额或者其他补充协议分摊,C公司按照50万的合同金额计算印花税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