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以后判决,经过法定期间后生效;第二审以后或者第二审以后判决,通常自判决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对有效判决不满意,如何处理?请从下面与小编一起为具体了解。

对判决书不服的,如果是一审判决书,可以在生效前提起上诉,已经生效的可以申请再审;如果是二审判决的,也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以及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对生效判决书有不服的,不管是对判决书的全部内容还是部分内容不服,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或检察院提起申诉。这就决定了当事人拒绝接受生效的刑事判决,享有依法申诉的权利。

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如果是一审民事法院作出了判决后相关人士表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十五天内(刑事诉讼为十天)即判决书生效之前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2、如果是二审判决,在判决送达后生效,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诉讼案件,也可以报请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关于上诉

1、根据法律规定,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双方的姓名、名称,原审法院法、案件的编号以及上诉理由等等。上诉申请书应当是通过原审法院来提出的,并且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数量制作上诉状副本。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诉状之后,必须在五天的时间之内把上诉状副本送到对方当事人手中,依照规定,对方当事人也要提出答辩状,时间是在十五天内提出,当然,和一审一样,不作出答辩的对案件审理并没有影响。在人民法院收到了上诉状和答辩状以后,需要将其以及相关证据、案卷提交给上级法院,即二审法院。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在收到相关材料后需要对相关事实、一审法院适用的法律等方面进行审查。

2、第二审的人民法院就案件本身可以进行调解,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上应当有二审审判员、书记员等的签名,并且要有二审法院的印章,对于此调解书,在送达当事人之后,原来的判决视为撤销。关于二审法院适用的程序,《民事诉讼费》有规定的除外,都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诉讼制度是二审终审制。二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出现特殊情况的话,得到批准的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