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劫时没有抢到钱财还会判刑吗

抢劫,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甚至杀害。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把财物劫走。

因此,抢劫罪是行为犯,不仅以抢劫到的钱财为定罪量刑依据。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抢劫行为,就构成抢劫罪,因为它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即财产权和人身权。法院会根据犯罪人的年龄、作案时间、作案手段、地点和造成的结果量刑处罚。

所以,抢劫时没有抢到钱财,仍然是会被判刑的!

二、多次抢劫加重处罚吗

要加重处罚。多次抢劫,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抢劫三次以上,对于抢劫犯中的惯犯、屡犯来说,由于其在一定时间内多次犯罪,除了主观恶性大之外,对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有时尽管实际抢劫到的财物总额可能并不很大,但是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宁,社会危害性很严重。因而对多次抢劫的,作为抢劫罪的严重情形之一处罚。这里的另一种情形是抢劫数额巨大的。

刑法虽然没有把抢劫数额较大作为抢劫罪构成的要件,但本罪作为最严重的一种侵犯财产罪,其抢劫的财物的数额大小,反映出抢劫行为对公私财物所有权的危害程度,从一个方面决定着抢劫罪的轻重。抢劫数额巨大(也包括抢劫文物的情节),应当作为抢劫罪的一种严重情形。至于这里所说的“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起点,有待司法机关作出解释。

虽然抢劫罪也会侵犯他人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但实际对此罪法律中明确了属于行为犯,也就是在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并不会考虑到实际抢劫所得的财物价值,一旦实施了相关的抢劫行为,就算最终并没有抢到什么钱,但是也会按照抢劫罪来定罪处罚,自然就会对行为人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