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刑事诉讼,是能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那么这就体现了它的作用,同时也许多人想知道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包括什么内容?根据相关的刑法规定,根据审判结果的是否准确与否,来判断是否进行下一次审判这就是它的内容。具体的我们往下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将二审程序中新证据的范围界定为:

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定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笔者认为,对于第二种情形,当事人没有主观过错,所以应属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标准也易于掌握。而第一种情形虽明确了二审新证据提出的时间界限为一审庭审结束后新提供的证据,但由于提供新证据的标准为“新发现的证据”,这个标准本身具有主观性,不好掌握,所以在实践中仍然存在要细化和规范的问题。在笔者的调查中,二审出现新证据的情形大致有以下几种:1.在一审程序结束后发生了足以影响一审案件事实的法律事实或行为,如有关职能部门作出决定、企业发生兼并、分立等;2.当事人放弃了一审诉权;3.因当事人疏忽、认识偏差等造成了有证不举或有举证条件却未举证;4.一审程序中未搜集到证据。笔者认为,对此应加以区别对待:上述第一种情况属于新发生的证据,应为真正意义上的二审新证据;第二种情况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当事人须就此举证),当事人在二审的举证不能视为新证据;第三种情况因属于当事人主观过错,亦不能视为新证据;第四种情况对一审中不能举证属于客观原因,二审中所举证据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视为新证据。对于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或不能视为新证据的,属于证据失权的范围,人民法院应不予采纳。

二审新证据的延伸内容:人民法院立案收费标准

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一、离婚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财产总额超过10000元的部分收1% 。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

三、劳动争议案件:每件30元至100元

四、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每件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五、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 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六、治安行政案件:每件5元至30元

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50元至400元

八、其他行政案件:每件30元至100元

九、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收费(按争议标的计算):

1000元以下 50元

1000-50000元 标的×4% 10元

50000-100000元 标的×3% 510元

100000-200000元 标的×2% 1510元

200000-500000元 标的×1.5% 2510元

500000-1000000元 标的×1% 5010元

1000000元以上 标的×0.5% 10010元

上文中已经提到了关于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包括什么内容,这也提醒了广大读者们,在发生刑事诉讼时,一定要准备足够的证据,这样才能充分的维护个人的权益不受侵犯,也就能将坏人绳之以法,若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咨询我们或访问我们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