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但是以下债务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包括如下:

第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第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第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第四、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各自对外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