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通过肇事车辆的号牌、驾驶证和外国人的护照等确认外国当事人的身份。

(2)如果对方是普通外国人,“私了”的方法完全等同于国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私了”的方法。

(3)如果对方是特殊外国人(有外交身份的外国人),“私了”的方法基本等同于国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私了”的方法,但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如双方未就经济赔偿达成协议,应立即报警由警察进行调解,不得强行向外国当事人索要赔偿款;

②由于语言不同和思维方式的差异,在实践中有可能出现外国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的情况,遇有这种情况要保持冷静,迅速报警并记下肇事车辆的车号,而不要强行拦截肇事车辆避免造成冲突,进而引发外交事件;

③不得进入或损毁的外交肇事车辆;

④不得扣留外交人员的车辆、驾驶证、外交官身份证和护照等证件;

⑤外国当事人有饮酒嫌疑的,如其不配合警察进行酒精检测的,按照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警察不得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性措施,而要通过外交途径予以解决,这一点特别需要国内当事人给予理解,而不要认为警察袒护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