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赃款退回行贿人算受贿吗?

事后退赃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及时退回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二、受贿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386条的规定,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影响特别恶劣的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简单来说,算不算受贿要看退回赃款的时间,像有些涉嫌受贿的犯罪嫌疑人,是在行贿人被司法机关给控制了的情况下,因为担心连累到自己,才把赃款及时的退还给了行贿人的家属。事实上,在行贿人试图腐蚀自己的时候,当时就能抵挡住诱惑的肯定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