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诈骗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是侵害的客体不同。违法发放贷款罪侵害的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贷款诈骗罪还侵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二是主观方面不同。贷款诈骗罪只能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三是主体方面不同。单位不属于贷款诈骗罪的责任主体;

四是客观方面不同。贷款诈骗罪只能是结果犯,而违法发放贷款罪是行为犯。

二、贷款诈骗罪新刑法如何处罚?

1、触犯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触犯贷款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3、触犯贷款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可见,贷款诈骗案中要惩罚的是申请贷款者,可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这种行为,审批贷款和决定放贷的这些直接责任人肯定是要被判刑的。因为工作人员不是不知道当事人根本就不符合放贷的条件,只不过由于关系特殊或私下达成了其他违规的意见,损害了国家正常的房贷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