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室盗窃多少属自诉案件?

盗窃案主要以公诉为主,盗窃行为是一种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其罪与非罪有明确的法定数额和情节规定,易于辨识,凡是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后会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就可依照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治安处罚。简言之,盗窃行为无论情节轻重,公安机关均应依法进行处理,不会还留下来由被害人代替公共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来代表国家行使侦查和起诉权。除非,被害人认为构成犯罪,而公安机关经侦查后无法收集到能够证明盗窃行为的证据。

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二、盗窃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这也是盗窃罪追诉数额的起刑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六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