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以前发生工伤的工伤职工,符合领取伤残津贴或生活护理费人员,以及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主要调整了我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