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如果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或者说约定财产制,一方用自己个人的财产做理财的话,其本金和收益都应当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