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的基本含义是: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股权的分类有:

(一)自益权和共益权

(二)单独少数股东权

(三)普通特别股东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04条的规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必须由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方可行使。少数股东权是公司法为救济多数议决原则的滥用而设定的一种制度。

《公司法》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