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能先行财产保全吗?

民事诉讼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

(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二)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三)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二、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各一份。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的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及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身份的证明书。

3、受委托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应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材料,如合同书、有关债权债务文书、结婚证等的复印件。

5、需查封的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线索及所有权证明和与申请查封的标的额相当的担保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其实,提起民事诉讼活动的话,在诉讼前或诉讼活动进行中都能申请财产保全,只不过,如果不是情况紧急,无缘无故的不能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也不会同意的。申请财产保全,也给当事人自己提供被保全人的财产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