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行贿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构成行贿的最新标准是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向3人以上行贿的;

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行贿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并具有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属于“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行贿数额在2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并具有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为“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五)行贿案(第389条、第390条)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行贿数额不满正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1999.3.4 高检会[1999]l号)

在当代社会构成行贿罪,他必须要有一定的标准,而我们国家关于行贿罪这方面的标准,它主要是通过数额来进行一个衡量判断的。一般情况下再达到3万元以上的话就可以进行立案来处理,但也需要明白,并不是一定的,即使是没有达到的话,存在着严重情节也可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