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