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25的税费有哪些?

1、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因此,母公司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若母公司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时,母公司按土地的成本价投资子公司,可被认定为未按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税务机关可合理调整应纳税额。

3、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4、印花税

我国对投资后签订有土地使用权产权转移合同的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根据上述规定,母公司投资合同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

5、契税

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行为,要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3-5%。《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土地、房屋权属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二、土地使用权出资比例是多少?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这里只规定了货币资金的最低限30%,也就是意味着其它出资方式只要不高于70%均可。所以实物出资比例最高占注册资本的70%。

国家允许土地使用权出资,无论是出让土地还是划拨土地都是可以的。只不过,土地使用权投资之后,能够在公司所占到的股份就不是由国家法律制度统一决定的了,如若公司的市值本身就非常的多,可能用土地使用权投资以后的股份也根本就达不到公司股权的百分之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