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当中,如果我们需要有一些办理的事项,或者是诉讼的程序,需要和法院打交道的话,会经常听到一个词叫送达回执,这个回执通常是由法院给我们的。那么这个送达回执究竟是什么意思?它上面通常都会包含着哪些内容?这个对我们的意义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法院给我们的送达回执是什么意思。

送达回执是回执的一种。所谓回执,就是当自己收到了发出者一方的文件或者是货物之后,写出一个回复,表明自己已经收到并邮寄给发出方这样一个文件。由于送达回执这个文件是由法院或者相关司法机关一方发出的,所以它本身也是一种法律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在提起诉讼或者是提起仲裁或者是其他法律有关事项的时候,我们要自己或者是委托的律师将自己的法律文书要打给法院。而法院在收到了自己的法律文书之后,通常就会给自己返回一个回执,这个回执的意义是法院已经收到了自己的文书,是可以作为文书已经送到的证据,所以在这层意义上,送达回执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在当事人收到了法院或其他法律部门的送达回执后,应当在回执书上签字,表明自己已经收到了回执,这也可以表明法院已经把相关的文件送到了,这对于双方来讲都是具有十分必要的事情。

那么在回执书上应当具体出现着什么样的内容呢?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送达回执单的内容。

在回执单上首先应当写明的是这个文书的名称是什么,例如起诉就应当写明起诉书,如果是上诉或者是行政仲裁叫写明仲裁书,或者是上诉书。在写明了名称之后,要写的就是具体的回执内容了,例如送达的时间送达的人员,送达的地点以及是以什么样方式送达的等等。如果不是当事人签收的话要写明代收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与收件人的关系等等。

在写明了以上内容之后,应当由接受送达的人进行签字表明自己收到并知晓了。至此,整个回执单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是生效的。在回执单的最后,应当写出接受回执单的年月日。

送达回执的用途非常广泛,不管是因为为什么样的原因,向法律发送了法律文书,在法院接受到了文书之后,就应当给发送人发送,送达回执表明自己已经签收到的事实,来证明自己已经知道了这个事情当事人在收到回执之后要进行签字,表明自己已经接受到了法院的回应,所以双方对这件事情都有了同样的认知。如果需要进一步进行法律关系的处理的话,这个可以作为凭据。

所以如果自己有代办的事项,或者是有诉讼内容需要法律处理的话,一定要等待法院的送达回执。在相应的期限之内,如果法院没有给予送达回执的话,可以去相关部门咨询情况,一般情况下来只要法院在接受到了之后就会给予回执,所以在无回直的情况下可能是在文书的送达过程当中出现了一些意外,需要尽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