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立案条件

合同纠纷起诉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条件包括原告与合同纠纷有利害有关系、有明确的被告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程序有哪些

1、签发律师催告函,争取通过非诉讼手段解决争议和纠纷,根据贷款审批表载明的联系方式或通过其他途径找寻其联系方式,对其进行告知和先行沟通;

2、整理准备诉讼材料诉讼文书、证据材料、确定诉讼请求等法院立案所需要的资料;

3、开庭前提前与银行沟通,确认证据是否完整和所需证据原件检查出庭材料是否齐全,作好充分庭审准备。

4、到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住处,向其本人或家属以及物业公司送发《律师函》和《民事起诉状》,并与借款人进行沟通,根据银行认可的调解方案与其调解;

5、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向贵行通知;

6、若遇特殊或复杂情况,例如需要财产保全或撤诉等其他法律程序,再另行向银行提请书面报告;

7、将调解书、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票据等原件向贵行提交;

8、若当事人上诉,按照上述步骤操作。

三、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怎么举证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借款合同关系及相关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借款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借款合同;

(2)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抵押物登记情况的证据;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保证合同或保证函等证据;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质押合同、质押动产或质押权利凭证交付的证据,以依法应进行出质登记的财产权利出质的,还应提交出质登记的证据。

3、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证明贷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已向借款人提供合同项下借款的凭证,如借款借据等。

(2)证明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如银行进帐单、现金缴款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