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哪些?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哪些案件属于轻微刑事案件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里面的一类,在一般情况下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需要由受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要是情节严重,比如对社会秩序有严重危害的情况或者严重危害到了国家利益的,那么也是可以由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而除此之外,对于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但是被害人同时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其实也是属于自诉案件中的一类。

在当代社会现在依法告诉在处理类型的案件是非常多的,在这类案件当中的话,并不是由我们国家的检察机关来提起公诉,必须要当事人自己采取一定的行动才能够维护好自身的利益,所以一定要积极的行使权利,这样才能帮助自己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