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后的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现实生活中在不知道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下进行租赁,是属于善意第三人,受法律保护,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而使房屋无法继续承租的,可以向合同相对人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已承担。

综上,房子经抵押后的租赁合同有效,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导致房屋不能继续租赁的,善意第三人可以要求出租方赔偿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