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民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要素,他的价值当然是不言而喻的,而转让土地使用权也是一个十分麻烦的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也不断增强,那么很多人就要问了,转让2018年土地使用权需要怎么操作,又有什么法律条文,或者法律知识可能作为参考呢,2018年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8年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公民或法人;出让是指将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相分离而作为独立的财产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则是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法人之间的转移。转让有出售、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一) 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二) 批准,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并进行现场勘察,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核对无误后,填写转让审批表。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三) 签订转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并且转让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四) 公证,转让合同应经过公证。

(五) 变更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要件。经办人依据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随转让审批表同时报批。

通过上文中有关2018年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详细解答,我们可以知晓,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直是我国土地市场中的热门话题,尤其是对于城市核心区域的土地,使用权的争夺更是激烈。但是,虽然如此,在转让时还需要遵循法律所规定的注意事项。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在2018年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有些一系列的流程,这其中不仅仅关乎到转让双方的意见或者行为规范,还对国家机关,特别是国土资源局的作用有了明确界定,转让2018年土地使用权必须要在国土资源局进行勘察核实,还要进行公证。所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操作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