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不予处理,自己到法院诉讼解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3、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5、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立案标准

1、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2、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其他相关内容补充

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