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执判决行行政拘留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行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类,任何不被判处行政处罚的,也就不会被拘留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具体来说,对于(一)、(二)两项中的规定,主要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考虑处罚对这些人今后成长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但又能通过对其祈祷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令其吸取教训防止再次违法。

对70周岁以上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年迈的人多身体较弱,若处以行政拘留,在自由被剥夺的情况下,有可能引发进一步的健康恶化或者其他隐患。对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的规定,同样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体现了我国立法保护妇女儿童的一贯立场。

二、行政处罚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主要规定了以下七种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

4、责令停产停业;处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

1、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则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

2、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规

3、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不具有惩罚性,只是一种临时的保障性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

4、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的人;

5、适用机关不同。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而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由公安机关执行。

6、羁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最长不超过20日。

7、法律后果不同。刑事拘留先行拘留1日的可以折抵刑期1日;司法拘留是对于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关,可以提前解除;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的处罚。

8、关于案底与前科:

一般当事人在由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行政拘留的一般不会留下前科,但当事人超过16岁再遭到行政处拘留在当地公安机关留下案底,如果5年内再次因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会加重处罚。行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可以查询,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治审核环节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会留有前科。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有某种前科的人不能担任某些职务,如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中国人民法院中助理审判员以上职务。曾有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能视为有前科。

在实施了违法行为之后,若是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之后发现,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那么受到的处罚一般就是被判处行政拘留或者是支付罚款等。若是违法行为实施之后,已经满足了某特定刑事罪名的构成要件,那么一般就需要承担拘留、有期徒刑等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