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宣判的案件时有处理原则的。属于民事判决的案件,经过人民法院的宣告之后,除了特殊的法律上面的原因,是不可以再对案件的结果进行更改的,如果要更改宣判结果,也必须要经过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去执行。这体现了当庭宣判的原则,也就是一个案件一次审判的原则。

当庭宣判的案件,对于人民法院宣判的内容,应该与判决书当中的案件内容,是一致的,如果发现判决书当中,所陈述的内容,与人民法院进行宣判的内容,出现了不一致的情况,不可以未经过法定程序,对判决书进行修改。具体的执行情况,应该是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具体的情况告知负责二审的人民法院,由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