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

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刑事诉讼过程中容易发生误解的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内容非常多。其中,刑诉法解释272条规定了在法院做出正式判决之前,自诉案件当事人和解后可以自行撤诉。法院认为具备撤诉条件的,会允许当事人撤诉。如果当事人以胁迫、威胁手段,企图撤诉的,法院不会受理,并对当事人做出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