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证人证言对于案件的查清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许多案件的发生可能会有未成年人在场,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在询问这些未成年人时应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询问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询问未成年人是怎么规定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岁得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询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二)第九十八条第二款:询问不满十八岁得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询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二、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

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六机关实施规定》第17条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5、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询问证人,一般应先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并问明所叙述的事实的来源,然后根据其叙述结合案件中应当判明的事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

7、对证人的叙述,应当制作笔录,交证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

公安机关在询问未成年人时,应通知其监护人到场,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如果是询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则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未成年人作为证人被询问时,应如实提供证人证言,对于证人提供的证言,办案人员应如实记录,并与证人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