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拘留当事人并不是单纯从致人死亡的事故后果而决定的,应综合考虑车祸过错责任方、是否涉及刑事责任等具体因素。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可知,若机动车驾驶人无过错,且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为人有过错的,仅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民事赔偿责任,无需考虑是否逃逸的情节,不会涉及行政拘留。同时依据该法第91、96、99条可知,车祸人死没逃逸不属于行政拘留情节之一。

若机动车驾驶人存在过错,则致死的事故结果会涉及刑事责任,将会涉及刑事拘留。此时,根据机动车驾驶人的主观过失致死或主观故意致死,分别依据《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及第232条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