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在发展的时候,形成了一定的规则和默契,各家企业在经营的时候是需要严格进行遵守的。比如说期货市场在进行经营的时候,就不允许有任何人为的原因对期货市场进行捣乱,其中有一些人编造虚假信息,导致证券交易市场出现紊乱的话,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

一、什么是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取消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刑法第181条第1款),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在司法实践中,区分该罪与非罪的界限着重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从行为人的主观罪过角度来区分罪与非罪。本罪是故意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主观故意是其构成的必要条件。如果行为人因工作马虎,不负责任而提供有关虚假信息,造成危害后果的,则行为人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犯罪的,以他罪论处。

2、从虚假性质的角度来区分罪与非罪。编造并传播的虚假信息在性质上必须与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相关联,也即对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具有破坏力。因此,如果行为人所编造并传播的虚假信息与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无关,不会对证券、期货交易市场产生不利影响,则行为人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犯罪的,以他罪论处。

3、从危害后果的角度来区分罪与非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属于结果犯,以产生一定的严重后果为其具体犯罪基本构成要件。因此,如果行为人编造并传播的虚假信息没有或者程度很轻地扰乱证券、期货市场,未产生严重后果的,行为人不构成本罪,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4、正确区分本罪与预测错误。证券、期货市场中的预测特指根据有关资料,依据证券、期货市场前期变化规律,结合有关不变因素,经过综合分析,判断证券、期货市场尤其是证券、期货市场价格变化趋势的行为。证券、期货市场预测对于每位证券、期货投资者来说是必要的,同时也是法律允许的。

三、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刑法量刑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判处罚金,并对其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相关法规]: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条 期货经纪公司有下列欺诈客户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一)不按照规定向客户出示风险说明书,向客户作获利保证或者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共担风险的;

(二)未经客户委托或者不按照客户委托范围擅自进行期货交易的;

(三)提供虚假的期货市场行情、信息,或者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诱骗客户发出交易指令的;

(四)向客户提供虚假成交回报的;

(五)未将客户交易指令下达到期货交易所内的;

(六)挪用客户保证金的;

(七)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欺诈客户的行为的。期货经纪公司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编造并且传播影响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期货交易市场的,比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上述资料中,小编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了什么是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编造并传播证券,易虚假信息是指,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并且还可能面临相应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