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的归属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将房屋判给产权登记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产权一方需要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