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但家暴由于取证、保存证据等都存在一定的难度,往往原告方只能通过自述,而自述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则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难以使法官采纳,最后只能被驳回诉讼请求。因此,如果当事人以家暴为由要求离婚,需要自己加强取证、保存证据的能力。受家暴一方可以在遭遇家暴时报警、及时到医院进行诊断,并将报警记录、诊断证明进行保存,通过这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践中,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因此,如果家暴证据不足,但能提供其他证据使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也是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