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首例上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第二被告人张某的亲属找到天津双盈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为其辩护,李主任受所里指派担任其辩护人,经过案情了解发现该被告人有重大立功表现,办案机关没有给予认定,李主任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庭辩论时据理力争。但是一审法院仍然没有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处张某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李主任出于律师的职业道德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她亲自给当时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写信反映情况,陈述案情,经过二审程序改判张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枪口下律师挽回了一条生命,这就是律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