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人民法院针对案件给的裁决书中有错误的,必须要对该错误进行修改的,但是需要看该错误具体是怎样的,如果这个裁决书中遗漏了该案件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场案件所需要的诉讼费用以及关于这件案子中的当事人的实际的权利因为错误没有表达清楚或者直接遗漏的,当地的人民法院会通过审查这份裁决书,然后对这份裁决书做出补充的判决,这个补充判决与裁决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二、如果是裁决书上有错字,用的词语有歧义的,计算错误的,用文字描述的内容超出了判决时候的决定的以及在裁决书中有某些细小的地方与之前描述不一样的,当地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这份裁决书进行裁定然后修改。

三、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裁决书进行裁定的范围的情况是:

1、当地的人民法院给出裁决书之后,却没人对这份裁决书中的内容进行处理,相当于没人来管理这份裁决书。

2、在当地的人民法院给出裁决书之后,所得到这份裁决书的当事人对其中的内容所属的管辖部门不清楚或者有异议的。

3、当事人在得到裁决书之后,进行撤销起诉的。

4、在裁决书出来之后,当事人直接进行了保全或者在出来之前已经执行了裁决书中的相关内容。

5、裁决书出来之后,当事人要求准许撤销诉讼或者不予许撤销诉讼。

6、裁决书出来之后,当事人打算停止该案件的诉讼或者在裁决书出来之前就决定中止本次案件的诉讼。

7、裁决书出来之后,该案件的当事人发现裁决书中有笔误的情况,要求当地的人民法院对裁决书中的内容进行修改。

8、在裁决书出来之前或者出来之后,该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已经停止了执行。

9、在裁决书出来之后,案件中的当事人申请撤销该裁决书中的仲裁裁决或者不允许执行的情况。

10、在裁决书出来之后发现该裁决书中的内容是不被允许执行的是公证机关要求必须执行法律效力的债权文书。

11、其他需要进行裁定才能解决的事情。并且在进行裁决书裁定的时候,裁定书中需要将裁定的原因说明清楚以及这次裁定的结果是什么也是需要在裁定书中详细的写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