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教唆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即不满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所列之罪(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以外的其他罪的,则教唆者就是间接正犯,即上述未成年人所犯之罪由教唆犯承担,未成年人不构成犯罪,也不构成共同犯罪。所以指使未成年人盗窃由教唆犯承担责任,未成年人不构成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