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

1、依据:《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但国家保护的Ⅰ、Ⅱ级野生植物和古大树采集、采伐需依法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2、《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除森林法已有明确规定的外,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核发: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的林木、个人所有的林木、竹林、经济林、农民自用材和烧材,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交由乡(镇)林业工作站(非派出机构除外)核发;